一、简易程序概述
简易程序是诉讼法中的一种特殊程序,适用于简单、明了的。其主要特点是程序简便、效率高,有利于节约诉讼资源,提高司法效率。即便是在简易程序中,当事人也有权申请再审。
二、简易程序再审的条件
原判决、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:当事人可以申请再审,如果原判决、裁定认定的事实主要证据不足,或者原判决、裁定认定的事实与证据不符。
原判决、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:当事人可以申请再审,如果原判决、裁定适用的法律确有错误。
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时有贪污受贿、徇私舞弊、枉法裁判行为:当事人可以申请再审,如果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时有贪污受贿、徇私舞弊、枉法裁判行为。
三、简易程序再审的程序
当事人申请:当事人认为原判决、裁定有错误的,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。
审查:上一级人民法院收到再审申请后,应当审查是否符合再审条件。
裁定:上一级人民法院认为符合再审条件的,应当裁定再审;不符合再审条件的,应当裁定驳回申请。
四、简易程序再审的期限
当事人申请再审的,应当在判决、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,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,可以适当延长。
相关问题及回答
- 问题:简易程序再审需要提交哪些材料?
回答:当事人申请再审,应当提交申请书、原判决、裁定书等材料。
- 问题:简易程序再审的申请是否可以口头提出?
回答:不可以。简易程序再审的申请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。
- 问题:简易程序再审的裁定是否可以上诉?
回答:不可以。简易程序再审的裁定是终审裁定,不得上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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